|
近两年来,我国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出现了多年少有的快速发展形势,特别是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大量介入,更进一步推进了这一浪潮。目前,全钢胎生产企业已由原来的七八家发展到近30家,其中已生产的有17家,新建的有10家以上。2002年,全国全钢胎产量达650万条,比上年增加60%以上,子午化率达22%。预计到2005年,全钢胎生产能力将达1500万条,子午化率也将提升到50%左右。
对于这样一种出乎意料的态势,业界人士有喜有忧,众说纷纭。从笔者过去长期从事行业管理的宏观角度看,这是一个值得深层次讨论的大问题,应该用与时俱进、开拓创新的态度去对待它、研究它。
首先,轮胎工业已经走向多元化,国有企业、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相互竞争、共同发展,已形成一股潮流。原来国有企业一统天下的局面已不复存在,现有国有企业也在不断从深化改革中逐步走向股份化、集团化,并开始向国际化方向发展。从全钢胎产量上看,到2005年,预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将占60%左右,“三资”企业上升到30%左右,民营企业占10%左右。今后,“你中有我,我中有你”的新股权形式将成为主流。
其次,资本流动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。资本向有利润地区、行业,特别是向高额利润产品、产业流动,已成为无法阻挡的趋势。全钢胎既然是高利润产品,又有市场需求,国有轮胎企业如果不能抓住时机尽快占领市场,那么民营和外资企业必将取而代之。
第三,中国加入WTO后,国内市场已经对外开放,并且将逐步走向国际化。目前,招商引资成为国家的重要对外开放措施,民营企业视同民族工业,国家也将其确立为重要的经济力量,并在政策上扶植其发展,而国有企业已失去过去行政部门层层保护的优势地位,由于历史包袱沉重等诸多原因,大多处境艰难,处于难以与实力雄厚的外资跨国集团抗衡的境地。同时,与异军突起的新型民营企业相比,由于机制不活,行动迟缓,往往错过时机,形成滞后局面。
第四, 全钢胎具有高速、节油和使用寿命长等优越性,是高科技含量的传统产品发达国家已达到90%以上,而我国目前仅为20%左右。目前我国高速公路已达2.5万千米,汽车年产量325万辆,保有量为2000万辆从社会需要看,轮胎应该尽快实现子午化,只要是中国造,应该说对中国轮胎工业的发展都是有利的。
第五, 快速发展全钢胎主要靠市场经济,既要打破一方垄断控制,又要防止一哄而起,无序竞争,低水平重复建设。关键是国家要加强宏观引导,市场调控,风险咨询和银行监督,及时通报势态,预测警报前景,避免过激竞争,达到有序发展。
笔者认为,当前全钢胎出现一哄而起的主要原因是市场需求大,而国有企业又上的太慢,出现了较大的市场空间。如最早引进全钢胎技术设备的2家国有企业,已经有近20年的时间,但迄今年产量仍停留在10万条和15万条左右的水平;还有1家处在停产和半停产状态;最好的2家从年产10万~30万条扩大到40万~140万条。使用国内消化吸收技术的国有企业,只有1家达到年产近100万条。这样的发展速度根本满足不了市场需求。而新建企业大多没有自己的技术,主要是消化吸收多年以前国有企业的引进技术,这种技术同当今国外比,显然已不先进了。以巨资建设这样的工厂,到头来恐怕难以同外资企业抗衡竞争。如果低水平重复建设延续下去,岂不最终又将造成新一轮浪费!
众所周知,最近10年来是全球轮胎工业技术发展最快的时期,新产品层出不穷。世界轮胎三巨头都已推出了“轮胎制造新概念”技术。米其林有C3M技术,并在各地建了8个自动化工厂;固特异有IMPACT技术,正在改造现有工厂;普利司通有ACTAS技术的生产工厂,日前又宣布开发出BIRD全自动化轮胎生产技术。其他国外轮胎跨国集团,如倍耐力正在用MIRS技术在世界各地组建4个新的轮胎厂,大陆的MMP技术已在1999年投入生产,三海研发的CCC技术正向世界转让,住友用全自动化技术武装的轮胎厂也已投产,横滨和东洋共同采用“不二精工轮胎新工法”建立轮胎生产线。据了解,这些技术不仅用于生产轿车子午胎,也可用于生产载重子午胎。因此,无视国际这一新的发展动态,以缺乏竞争力的技术盲目发展,是当前最大的隐患。
因此,轮胎行业的当务之急,一是如何开拓创新,研发具有21世纪当代水平、自有知识产权的“轮胎制造新概念”设备技术,来改造现有企业,装备新建企业,使全钢胎迅速赶上世界一流水平;二是国有企业通过转制改型和外引内联,以现代化新型企业的姿态采用高新技术快上、大上,形成支柱力量,引导轮胎行业健康发展;三是把各地资金以股权形式集中起来利用,因势利导,上规模上水平,像韩国、日本、美国轮胎工业那样,求大变强,建成几个年产千万条综合规模、耗胶10万吨的世界级轮胎工厂。
——作者:于清溪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发布时间:2003-03-26
[打印] [关闭]
|